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的原因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格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1资格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资格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资格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资格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作出资格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其他情形。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被撤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可以按照其实际达到的条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申请。
补充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其他情形。
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所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一定要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如果您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或者注销,需要重新办理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可以咨询资质代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