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范围
一级企业资质证书
可肩负分部分项工程合同额三千万余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
(1)高度两百米下述的工业化生产、公共建筑建筑项目;
(2)高度240米下述的建筑建筑项目。
二级企业资质证书
可肩负下列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
(1)高度一百米下述的工业化生产、公共建筑建筑项目;
(2)高度120米下述的建筑建筑项目;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下述的单独工业化生产、公共建筑建筑项目;
(4)单跨跨度39米下述的建筑工程。
三级企业资质证书
可肩负下列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
(1)高度50米下述的工业化生产、公共建筑建筑项目;
(2)高度70米下述的建筑建筑项目;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下述的单独工业化生产、公共建筑建筑项目;
(4)单跨跨度27米下述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种各样结构形式的公共建筑建筑项目、工业化生产建筑工程、建筑建筑项目以及相配套的地面、通信、管网管路等机器设备建筑项目。建筑项目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工程平屋顶、建筑装修、铝单板幕墙、附建人防设备以及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空气流通与家用中央空调、电器设备、安全消防、防雷等服务设施。
2.建筑工程相关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建筑给排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器设备等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3.分部分项工程合同额三千万余元下述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肩负。